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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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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是由农业农村部批准设立,通过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资质认定、农业部机构审查认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由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承建、并由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具体建设,可对外开展法定证明性质检工作的公益类综合性农产品质检机构。同时,也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品质评价鉴定、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评价鉴定等定点检测机构。

  中心对外承担农产品、加工品、食品、农业投入品及产地环境等五大领域产品的质量安全等法定检测工作,承检范围涵盖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等领域,包括感官/营养成份/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元素/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转基因成份/其他污染物等1103个授权检测参数。

中心下设综合业务室、检测检测检测检测室和质量监督组现有人员28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7人,中级以上人员占86%,硕士以上学位人员17人。拥有房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3100平方米,另有试验基地30现有仪器设备260(套),固定资产3900余万元,其中主要检测设备包括: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自动定氮仪、ICP-MS、超高速冷冻离心机、免疫荧光检测系统PCR、酶标仪、生物粉碎仪、生物显微镜等。中心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业务范围:

(1)承担农业农村部或其他政府部门指定的行政执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复查、跟踪检验

(2)受农业农村部或其他部门委托,对实施证书管理(如生产许可证、产品登记、绿色食品等)的产品进行检验,对重要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进行检验

(3)承担农业系统产品质量考核检验和产品质量的分等分级检验

(4)负责对农业系统有关企业和地方同类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5)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有关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6)承担农产品、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转基因成分、动物源性成分等通用类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项目

(7)承担饲料、肥料、土壤、水、植株等标准规定的检项目


CATL证书   部中心CMA证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