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院基建管理和服务。
2、负责院产住宅房屋的租赁管理、维修。
3、负责全院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院区和科研基地的物业管理和服务。
5、负责机关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服务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6、机关财务管理工作。